Wednesday, February 22, 2017

cht-106-6th-wanted

中華電信公司 106 年第 6 次從業人員(具工作經驗)遴選簡章 
壹、 用人機構、類組代號、擔任工作、學歷及經歷條件、待遇、工作地點及錄取名額
用人機構
類組代號
擔任工作
學歷及經歷條件
待遇
工作地點
錄取名額
企客分公司
B01
金融業(
行、證券或保險)/製造、媒體
業、遊戲業等產業之企業客戶經
營、商機開發及解決方案規劃與銷售(CT
ICT)  
n 學歷:大學()以上(電機、電子、資管、資工、電信、通訊、企管、工管、經濟、財金、保險、數學、統計、大傳、行銷等相關系所)畢業
n 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具備 7 年以上(碩士學位具備 5 年以上)之下列經驗與專長者:
1. 具備以下各項之產業經驗與專長:
(1)   具備前揭行業別產業 ICT 服務之銷售服務工作經驗。
(2)   熟悉前揭行業別之產業環境、人脈與 ICT 需求。
(3)   具備企業客戶顧問式銷售技能與創新商機開發能力。
(4)   熟悉專標案作業,具備業務開發能力,尤以熟悉 ICT 整合為佳。
(5)   具備企業客戶長期經營與業績增長經驗。
2.   熟悉微軟 WordExcelPowerPoint 等文書作業系統。
3.   積極的銷售態度,高抗壓能力,良好的溝通協調及人際關係能力。
4.   擅長資源整合,勇於接受挑戰,主動熱情,具備敬業樂群人格特質。
5.   具備 PMP 證照尤佳。
面議

台北市
11
企客分公司
B02
企業客戶經營及業務服
(電信服務受理會
辦、服務追蹤、客戶聯繫、整理資料等)
n 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n 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具備1()以上之下列經驗與專長者:
1.  曾在中華電信業務單位工作,熟悉中華電信業務及系統流程尤佳。
2.  熟悉微軟 WordExcelPowerPoint 等文書作業系統,具 MOS 證照尤佳。
3.  積極的工作態度,高抗壓能力,良好的溝通協調及人際關係能力。
4.  勇於接受挑戰,主動熱情,具備敬業樂群人格特質。
5.  具備以下經驗尤佳:
(1)   具企業客戶長期經營之業務經驗或具業務助理工作經驗。
(2)   熟悉專標案作業程序。
面議
台北市
4

用人機構
類組代號
擔任工作
學歷及經歷條件
待遇
工作地點
錄取名額
企客分公司
B03
金融業、流通業企業客戶資通訊解決方案整體規劃設計與銷售推廣
n 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n 基本能力:
1.  表達能力佳,可以面對客戶簡報。
2.  主動積極、具抗壓性與團隊合作能力。
3.  能跨部門或與合作廠商進行溝通協調。
4.  獨立規劃解決方案與簡報撰寫能力。
5.  商業談判能力。
n 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具備5年以上(碩士學位具備3年以上)之下列經驗與專長者:
1.  CT/ICT(語音、數據網路、雲端、資安等)解決方案規劃、建置維運或具中大型 ICT /標案規劃、投標、專案建置與管理等工作經驗。
2.  具備企業相關資通訊系統(:交易系統、作業或通訊平台或各類資通訊整合系統等)之規劃、開發、整合維運經驗,或熟悉上述系統之企業需求與廠商生態,具備規劃、選商、導入與專案管理能力及經驗。
3.  具備下列證照/專長/經驗尤佳。
(1)   具備金融業(銀行、證券或保險)/流通業等產業實務經
驗,熟悉該等產業業務邏輯、作業流程及產業生態。
(2)   熟悉金融科技(Fintech)相關應用模式(如行動支付、無人銀行等)
(3)   線上線下(O2O)全通路整合。
(4)   CCNA/CCNP/CCIEMCSA/MCSE/ MCSDRHCE
SCJP /SCJD/SCAJ 等相關證照。
(5)   熟悉電信網路、企業網路等之規劃設計。
(6)   具備 PMP 證照。
面議
台北市
6
企客分公司
B04
企業客戶
(金融業或製造業)大型資通訊系統解決方案規劃、標專案攻案及專案管理負責人
n 學歷:大學()以上(電機、電子、資管、資工、電信、通訊、企管、工管、經濟、財金、保險、數學、統計等相關系所)畢業
n 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具備 7 年以上(碩士學位具備 5 年以上)之下列經驗與專長者:
1.  具備帶領 10 人以上工作團隊之專案管理經驗。
2.  具備金融業(銀行、證券、保險、投資)業務規劃或製造業
(電子、半導體等)資訊系統(智慧化)設計之工作經驗。
3.  具備資訊系統分析/設計/開發/管理經驗。
4.  具備以下各項之經驗、專長及證照尤佳:
(1)  熟悉金融業或製造業之產業環境、人脈與 ICT 需求。
(2)  具備金融之 CFAFRMFLMI 證照或系統開發之 SCJP
SCWCDPMP 證照。
(3)  具備大型資料庫統計、分析能力或 Web Service
Java.NETJSPSQL 網頁及應用系統開發經驗。
(4)  熟悉專標案作業,具備業務開發能力,尤以熟悉 ICT 整合為佳。
面議
台北市
1
用人機構
類組代號
擔任工作
學歷及經歷條件
待遇
工作地點
錄取名額
企客分公司
B05
智慧建築機電工程規劃設計及專案管理
n 學歷:大學()以上(建築、土木、營建、電機、電子、電信、冷凍空調、都市計畫等相關系所)畢業
n 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具備7年以上(碩士學位具備5年以上)之下列經驗與專長者:
1. 具備 7 年以上之下列經驗
(1)  具備大型專案計畫工作經驗,熟悉專案之備標、投標、執行運作、履約及驗收程序。 
(2)  具備執行 2 億元以上大型機電工程專案規劃、執行、管理、實務經驗。 
(3)  具產品成本控管與廠商管理實務經驗。 
(4)  具備影像監控、門禁管理、停車場管理、數位家庭、環境控制、節能系統、中央監控系統、弱電等系統整合暨電器設備工程、發電機設備工程、空調設備工程、消防設備工程、給排水衛生工程等實務經驗。
2.  熟悉機電市場行情,向原廠商議價能力。
3.  熟悉 MS-ProjectAtuoCADBIM 繪圖軟體工具。
4.  具團隊合作、溝通協調能力,協同技術團隊共同執行專案者。
5.  具備審查 CSD 圖和 SEM 圖暨修改建築機電、照明工程設計圖能力。
6.  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任職佐證文件。
7.  具備下列證照尤佳:
(1)  專案管理師(PMP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
(2)  智慧綠建築專業人員認證、電機技師、冷凍空調技師、消防設備師、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結業證書、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訓練班結業證書。
(3)  多益測驗(TOEIC) 550 分(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同等級)以上。
n 備註:需出差(或公出)支援轄區業務。
面議
台北市
2
合計
24
註:有關資格條件所稱工作經驗,指具全職之相關工作經驗者。
貳、 一般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性別與年齡:不拘。
三、其他:
(一)     學歷條件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二)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驗()證。目前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參、 報名期間及方式:一、 報名期間自106214(星期二)中午120031(星期三)中午1200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
(一)    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s://rmis.cht.com.tw/portal/hrems/prelogin.jsp),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二)    報名表件【凡報名履歷表登()載不全者視同報名未完成】
1. 履歷表、自傳(請上網登錄,履歷表中每欄位皆必須填寫)
2. 大學或研究所畢業證書及全份學業成績單(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3. 碩士論文、著作或研究計畫等(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4. 具備類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5. 技能檢定、證照(無者免附)(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6. 如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者,需檢附證明文件(請自行掃描後上載)。三、 報名資料請務必留下正確之地址、E-mail、聯絡電話、手機號碼等,以利通知。
以上資料及上載文件(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如獲錄取者亦將取消錄取資格。
肆、 遴選日期及方式:
一、遴選日期:(由用人機構以電子郵件E-mail通知)
二、遴選方式:分二階段進行,第一試為「資歷(論文)審查(含專長之需求及符合性審查)」,通過第一試之人員,再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
伍、 其他相關規定:
一、   試用:
(一)   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始完成遴選程序,並依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及核薪要點規定,追溯自報到日起(試用開始之日)正式僱用;試用成績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二)   如有隱瞞精神疾患,且足以妨礙工作者,本公司得於試用期間予以解僱。
二、   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後,服務未滿4年,不得請求調整服務單位。
三、   錄取人員分發派任後,應配合公司業務需要,接受必要之工作調度。
四、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現職人員報考者,必須符合各類組應試條件規定,經錄用後應辦妥離職手續,依錄取類組分發用人機構報到。除職階及待遇按錄取類組重新核定外,其他原有相關權益維持不變。
五、   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取消錄取資格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六、 體格檢查:
()錄取人員應於報到通知送達14日內,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0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並繳交合格體格檢查表乙份,逾期未繳送體格檢查表或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本公司現職人員報考錄取者,分發報到時免繳交體格檢查表。

陸、 為善盡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本公司依據個資法第19條規定,對於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類別及利用等,請務必詳閱中華電信公司蒐集個資告知條款內容

柒、 其他有關招募作業相關事項,本公司用人機構另以E-mail或網路公告通知。

捌、 考試聯絡事項請洽:【來電或 E-mail 洽詢,請註明應考人身分證號碼,以利識別。】
用人機構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E-mail
企客分公司
林小姐
(02)2326-6825
(02)2326-6832
ebg-hr@cht.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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