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22, 2017

cht-106-6th-wanted

中華電信公司 106 年第 6 次從業人員(具工作經驗)遴選簡章 
壹、 用人機構、類組代號、擔任工作、學歷及經歷條件、待遇、工作地點及錄取名額
用人機構
類組代號
擔任工作
學歷及經歷條件
待遇
工作地點
錄取名額
企客分公司
B01
金融業(銀
行、證券或保險)/製造、媒體
業、遊戲業等產業之企業客戶經
營、商機開發及解決方案規劃與銷售(含CT及
ICT)  
n 學歷:大學(含)以上(電機、電子、資管、資工、電信、通訊、企管、工管、經濟、財金、保險、數學、統計、大傳、行銷等相關系所)畢業
n 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具備 7 年以上(碩士學位具備 5 年以上)之下列經驗與專長者:
1. 具備以下各項之產業經驗與專長:
(1)   具備前揭行業別產業 ICT 服務之銷售服務工作經驗。
(2)   熟悉前揭行業別之產業環境、人脈與 ICT 需求。
(3)   具備企業客戶顧問式銷售技能與創新商機開發能力。
(4)   熟悉專標案作業,具備業務開發能力,尤以熟悉 ICT 整合為佳。
(5)   具備企業客戶長期經營與業績增長經驗。
2.   熟悉微軟 Word、Excel、PowerPoint 等文書作業系統。
3.   積極的銷售態度,高抗壓能力,良好的溝通協調及人際關係能力。
4.   擅長資源整合,勇於接受挑戰,主動熱情,具備敬業樂群人格特質。
5.   具備 PMP 證照尤佳。
面議

台北市
11 名
企客分公司
B02
企業客戶經營及業務服
務(電信服務受理會
辦、服務追蹤、客戶聯繫、整理資料等)
n 學歷:大專(含)以上畢業
n 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具備1年(含)以上之下列經驗與專長者:
1.  曾在中華電信業務單位工作,熟悉中華電信業務及系統流程尤佳。
2.  熟悉微軟 Word、Excel、PowerPoint 等文書作業系統,具 MOS 證照尤佳。
3.  積極的工作態度,高抗壓能力,良好的溝通協調及人際關係能力。
4.  勇於接受挑戰,主動熱情,具備敬業樂群人格特質。
5.  具備以下經驗尤佳:
(1)   具企業客戶長期經營之業務經驗或具業務助理工作經驗。
(2)   熟悉專標案作業程序。
面議
台北市
4 名

用人機構
類組代號
擔任工作
學歷及經歷條件
待遇
工作地點
錄取名額
企客分公司
B03
金融業、流通業企業客戶資通訊解決方案整體規劃設計與銷售推廣
n 學歷:大學(含)以上畢業
n 基本能力:
1.  表達能力佳,可以面對客戶簡報。
2.  主動積極、具抗壓性與團隊合作能力。
3.  能跨部門或與合作廠商進行溝通協調。
4.  獨立規劃解決方案與簡報撰寫能力。
5.  商業談判能力。
n 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具備5年以上(碩士學位具備3年以上)之下列經驗與專長者:
1.  具 CT/ICT(語音、數據網路、雲端、資安等)解決方案規劃、建置維運或具中大型 ICT 專/標案規劃、投標、專案建置與管理等工作經驗。
2.  具備企業相關資通訊系統(例:交易系統、作業或通訊平台或各類資通訊整合系統等)之規劃、開發、整合維運經驗,或熟悉上述系統之企業需求與廠商生態,具備規劃、選商、導入與專案管理能力及經驗。
3.  具備下列證照/專長/經驗尤佳。
(1)   具備金融業(銀行、證券或保險)/流通業等產業實務經
驗,熟悉該等產業業務邏輯、作業流程及產業生態。
(2)   熟悉金融科技(Fintech)相關應用模式(如行動支付、無人銀行等)。
(3)   線上線下(O2O)全通路整合。
(4)   CCNA/CCNP/CCIE、MCSA/MCSE/ MCSD、RHCE、
SCJP /SCJD/SCAJ 等相關證照。
(5)   熟悉電信網路、企業網路等之規劃設計。
(6)   具備 PMP 證照。
面議
台北市
6 名
企客分公司
B04
企業客戶
(金融業或製造業)大型資通訊系統解決方案規劃、標專案攻案及專案管理負責人
n 學歷:大學(含)以上(電機、電子、資管、資工、電信、通訊、企管、工管、經濟、財金、保險、數學、統計等相關系所)畢業
n 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具備 7 年以上(碩士學位具備 5 年以上)之下列經驗與專長者:
1.  具備帶領 10 人以上工作團隊之專案管理經驗。
2.  具備金融業(銀行、證券、保險、投資)業務規劃或製造業
(電子、半導體等)資訊系統(智慧化)設計之工作經驗。
3.  具備資訊系統分析/設計/開發/管理經驗。
4.  具備以下各項之經驗、專長及證照尤佳:
(1)  熟悉金融業或製造業之產業環境、人脈與 ICT 需求。
(2)  具備金融之 CFA、FRM、FLMI 證照或系統開發之 SCJP、
SCWCD、PMP 證照。
(3)  具備大型資料庫統計、分析能力或 Web Service、
Java、.NET、JSP、SQL 網頁及應用系統開發經驗。
(4)  熟悉專標案作業,具備業務開發能力,尤以熟悉 ICT 整合為佳。
面議
台北市
1 名
用人機構
類組代號
擔任工作
學歷及經歷條件
待遇
工作地點
錄取名額
企客分公司
B05
智慧建築機電工程規劃設計及專案管理
n 學歷:大學(含)以上(建築、土木、營建、電機、電子、電信、冷凍空調、都市計畫等相關系所)畢業
n 所需專長及工作經驗:具備7年以上(碩士學位具備5年以上)之下列經驗與專長者:
1. 具備 7 年以上之下列經驗
(1)  具備大型專案計畫工作經驗,熟悉專案之備標、投標、執行運作、履約及驗收程序。 
(2)  具備執行 2 億元以上大型機電工程專案規劃、執行、管理、實務經驗。 
(3)  具產品成本控管與廠商管理實務經驗。 
(4)  具備影像監控、門禁管理、停車場管理、數位家庭、環境控制、節能系統、中央監控系統、弱電等系統整合暨電器設備工程、發電機設備工程、空調設備工程、消防設備工程、給排水衛生工程等實務經驗。
2.  熟悉機電市場行情,向原廠商議價能力。
3.  熟悉 MS-Project、AtuoCAD、BIM 繪圖軟體工具。
4.  具團隊合作、溝通協調能力,協同技術團隊共同執行專案者。
5.  具備審查 CSD 圖和 SEM 圖暨修改建築機電、照明工程設計圖能力。
6.  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任職佐證文件。
7.  具備下列證照尤佳:
(1)  專案管理師(PMP,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
(2)  智慧綠建築專業人員認證、電機技師、冷凍空調技師、消防設備師、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結業證書、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訓練班結業證書。
(3)  多益測驗(TOEIC) 550 分(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同等級)以上。
n 備註:需出差(或公出)支援轄區業務。
面議
台北市
2 名
合計
24 名
註:有關資格條件所稱工作經驗,指具全職之相關工作經驗者。
貳、 一般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性別與年齡:不拘。
三、其他:
(一)     學歷條件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二)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參、 報名期間及方式:一、 報名期間自106年2月14日(星期二)中午12:00至3月1日(星期三)中午12:00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
(一)    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s://rmis.cht.com.tw/portal/hrems/prelogin.jsp),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二)    報名表件【凡報名履歷表登(上)載不全者視同報名未完成】
1. 履歷表、自傳(請上網登錄,履歷表中每欄位皆必須填寫)。
2. 大學或研究所畢業證書及全份學業成績單(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3. 碩士論文、著作或研究計畫等(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4. 具備類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5. 技能檢定、證照(無者免附)(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6. 如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者,需檢附證明文件(請自行掃描後上載)。三、 報名資料請務必留下正確之地址、E-mail、聯絡電話、手機號碼等,以利通知。
※以上資料及上載文件(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如獲錄取者亦將取消錄取資格。
肆、 遴選日期及方式:
一、遴選日期:(由用人機構以電子郵件E-mail通知)。
二、遴選方式:分二階段進行,第一試為「資歷(論文)審查(含專長之需求及符合性審查)」,通過第一試之人員,再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
伍、 其他相關規定:
一、   試用:
(一)   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始完成遴選程序,並依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及核薪要點規定,追溯自報到日起(試用開始之日)正式僱用;試用成績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二)   如有隱瞞精神疾患,且足以妨礙工作者,本公司得於試用期間予以解僱。
二、   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後,服務未滿4年,不得請求調整服務單位。
三、   錄取人員分發派任後,應配合公司業務需要,接受必要之工作調度。
四、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現職人員報考者,必須符合各類組應試條件規定,經錄用後應辦妥離職手續,依錄取類組分發用人機構報到。除職階及待遇按錄取類組重新核定外,其他原有相關權益維持不變。
五、   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取消錄取資格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六、 體格檢查:
(一)錄取人員應於報到通知送達14日內,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0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並繳交合格體格檢查表乙份,逾期未繳送體格檢查表或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本公司現職人員報考錄取者,分發報到時免繳交體格檢查表。

陸、 為善盡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本公司依據個資法第19條規定,對於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類別及利用等,請務必詳閱中華電信公司蒐集個資告知條款內容。

柒、 其他有關招募作業相關事項,本公司用人機構另以E-mail或網路公告通知。

捌、 考試聯絡事項請洽:【來電或 E-mail 洽詢,請註明應考人身分證號碼,以利識別。】
用人機構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E-mail
企客分公司
林小姐
(02)2326-6825
(02)2326-6832
ebg-hr@cht.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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