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5, 2020

撤銷罰單traffic

 1. 填單日期找於舉發日期,明顯與事實不符,應予以撤銷,並懲處填單警員謝X儐疏失。

2. 該車輛行經建國路轉民族路,該地點並未於建國路同方向車道兩側或紅綠燈柱上設置禁止左轉標誌,民族路上的禁制標誌僅限於限制民族路上的車輛。違反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3條「標誌牌面之大小,應以車輛駕駛人在適當距離內辨認清楚為原則。」與第18條「同一路線之標誌,其橫向距離及高度應力求一致。」。

3. 行車遵守左轉早開時相行駛,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條「駕駛人駕駛車輛、大眾捷運系統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並無舉發所寫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之事實。

經於以上三點說明,請貴所予以撤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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