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7, 2013

本公司及宏華子公司102年對外招募正式員工,合計559名。

 本公司及宏華子公司102年對外招募正式員工,合計559名。  基層專員:242名  具工作經驗人員:17名  客戶網路人員:300名  各類職缺之工作內容、所需具備之學歷條件及遴選相關事項,請分別詳閱公告之遴選簡章,報名方式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 前述簡章於102年6月7日下午3時起公告在本公司外部網站(http://www.cht.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exam),歡迎各位同仁推薦親朋好友報考。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機構 102年從業人員(基層專員)遴選簡章 試務作業受託辦理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62號 電話:(02)33653737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30 網址:http://www.tabf.org.tw/exam 中華民國102年6月7日公告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機構102年從業人員(基層專員)遴選【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第 一 試 : 筆 試 報名期間 102年6月14日(星期五)09:00至102年6月27日(星期四)18:00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後請儘速繳款,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入場通知書查詢 102年7月9日(星期二)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機構102年從業人員(基層專員)遴選」專區(以下簡稱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及應試注意事項,並請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 測驗日期 102年7月14日(星期日) 1.分台北、台中及高雄三個考區同時舉辦。 2.請詳閱簡章及入場通知書上所載事項。 3.請攜帶身分證件正本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 試題與選擇題 解答公告 102年7月15日(星期一) 12:00 請至本甄試專區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02年7月15日(星期一)12:00 至7月16日(星期二)12:00 請至本甄試專區申請,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測驗結果查詢 102年8月12日(星期一) 請至本甄試專區查詢,不另行郵寄。 測驗結果 複查申請 102年8月12日(星期一)09:00 至102年8月13日(星期二)18:00 採網路申請,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 複查結果寄發 102年8月16日(星期五) 複查結果以掛號寄發並輔以簡訊通知。 第 二 試 :口 試、論文審查 入場通知書查詢 102年8月12日(星期一) 通知參加第二試人員請至本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及應試注意事項。 測驗日期 102年8月18日(星期日) 1.僅設台北考區。 2.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時間及地點攜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凡逾時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甄試結果查詢 及錄取名單公告 102年8月26日(星期一) 請至本甄試專區查詢。錄取人員名單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註:(1)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2)電話(02-33653737)洽詢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夜間及例假日,請多利用電子信箱:tel@mail.tabf.org.tw (相關詢問事項將於3個工作日內回覆)。 壹、遴選類別、擔任工作、學歷條件、遴選方式、進用機構、工作地區、錄取名額及資格條件(類別共計13項,錄取名額合計242名) 一、遴選類別、擔任工作、學歷條件、遴選方式、進用機構、工作地區、錄取名額、類組代碼 (一) 遴選類別:機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長市話及國際核心網路維運 學歷條件 遴選方式 進用機構 工作地區 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大學程度(畢業科系:電子、電機、電信、資訊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 (2)電子學 第二試(口試) 北區分公司 台北市 新北市 13 26 E5801 國際分公司 4 北區分公司 基隆市 1 桃園縣市 5 新竹縣市 1 苗栗縣 2 南區分公司 台中市 2 20 E5802 彰化縣市 2 雲林縣 1 南投縣 1 嘉義縣市 1 台南市 3 高雄市 9 台東縣 1 合計 46(註) 註:配合業務需要,需輪班、輪值。 (二) 遴選類別:機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行動通信網路維運 學歷條件 遴選方式 進用機構 工作地區 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大學程度(畢業科系:電子、電機、電信、資訊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通信系統 (2)電子學 第二試(口試) 行通分公司 台北市 新北市 7(註) E5803 註:配合業務需要,需輪班、輪值。 (三) 遴選類別:機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ICT專案工程師 學歷條件 遴選方式 進用機構 工作地區 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大學程度(畢業科系:電子、電機、電信、資訊、資工、工業工程、建築、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 (2)電子學 第二試(口試) 北區分公司 台北市 新北市 12 E5804 南區分公司 台中市 4 12 E5805 南投縣 1 高雄市 4 屏東縣 3 合計 24(註) 註:配合業務需要,需輪班、輪值。 (四) 遴選類別:機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長市話核心網路維運及ICT專案工程師 學歷條件 遴選方式 進用機構 工作地區 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大學程度(畢業科系:電子、電機、電信、資訊、資工、工業工程、建築、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 (2)電子學 第二試(口試) 南區分公司 金門縣 2(註) E5806 註:配合業務需要,需輪班、輪值。且服務未滿5年不得請調。 (五) 遴選類別:機務類專業職(三)專員 擔任工作:IDC/雲端產品規劃設計建置 學歷條件 遴選方式 進用機構 工作地區 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碩士程度(畢業科系:電子、電機、電信、資訊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 (2)網路概論 第二試(口試及論文審查) 數據分公司 台北市 4(註) E5901 註:配合業務需要,需輪班、輪值。 (六) 遴選類別:機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IDC/雲端產品規劃設計建置 學歷條件 遴選方式 進用機構 工作地區 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大學程度(畢業科系:電子、電機、電信、資訊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 (2)網路概論 第二試(口試) 數據分公司 台北市 6(註) E5807 註:配合業務需要,需輪班、輪值。 (七) 遴選類別:電力類專業職(三)專員 擔任工作:電力、空調、iEN等之設計維運管理 學歷條件 遴選方式 進用機構 工作地區 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碩士程度(畢業科系:電子、電機、機械、自動控制、能源、冷凍空調工程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冷凍空調工程 (2)電機工程 第二試(口試及論文審查) 數據分公司 台北市 2(註) E5902 註:配合業務需要,需輪班、輪值。 (八) 遴選類別:電力類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擔任工作:電力、空調、iEN等之設計維運管理 學歷條件 遴選方式 進用機構 工作地區 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專科程度(畢業科系:電子、電機、機械、自動控制、能源、冷凍空調工程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冷凍空調工程 (2)電機工程 第二試(口試) 北區分公司 台北市 新北市 14 41 E5808 行通分公司 1(註) 國際分公司 1(註) 北區分公司 基隆市 3 桃園縣市 8 新竹市 5 苗栗縣 3 宜蘭市 3 花蓮縣 3 南區分公司 台中市 5 11 E5809 雲林縣 1 嘉義縣市 1 台南市 1 高雄市 2 台東縣 1 合計 52(註) 註:配合業務需要,需輪班、輪值。 (九) 遴選類別:資訊類專業職(三)專員 擔任工作:雲端產品規劃與推廣 學歷條件 遴選方式 進用機構 工作地區 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碩士程度(畢業科系:商管、管科、資管、工管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 (2)專案管理 第二試(口試及論文審查) 數據分公司 台北市 2 E5903 (十) 遴選類別:資訊類專業職(三)專員 擔任工作:資訊系統開發及維運 學歷條件 遴選方式 進用機構 工作地區 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碩士程度(畢業科系:電子、電機、電信、資訊、資工、資管、通信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 (2)程式設計概論及資料庫管理 第二試(口試及論文審查) 數據分公司 台北市 9 E5904 (十一) 遴選類別:資訊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資訊系統開發及維運 學歷條件 遴選方式 進用機構 工作地區 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大學程度(畢業科系:電子、電機、電信、資訊、資工、資管、通信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 (2)程式設計概論及資料庫管理 第二試(口試) 北區分公司 台北市 新北市 34 50 E5810 數據分公司 2 行通分公司 9 國際分公司 4(註) 南區分公司 高雄市 1 註:配合業務需要,需輪班、輪值。 (十二) 遴選類別:業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企業客戶服務及業務行銷 學歷條件 遴選方式 進用機構 工作地區 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大學程度(畢業科系:不限科系)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 (2)行銷學 第二試(口試) 北區分公司 台北市 新北市 13 15 E5811 行通分公司 1 國際分公司 1 南區分公司 台中市 2 9 E5812 台南市 1 高雄市 2 屏東縣 3 台東縣 1 合計 24 (十三) 遴選類別:業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企業客戶服務及業務行銷 學歷條件 遴選方式 進用機構 工作地區 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大學程度(畢業科系:不限科系)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 (2)行銷學 第二試(口試) 數據分公司 台北市 3 6 E5813 行通分公司 3 南區分公司 台南市 3 5 E5814 屏東縣 2 合計 11 (十四) 遴選類別:業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MOD服務企劃 學歷條件 遴選方式 進用機構 工作地區 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大學程度(畢業科系:傳播、設計、管理及商學系)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傳播概論 (2)行銷學 第二試(口試) 北區分公司 台北市 3 E5815 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兵役:不限。 (三)性別:不拘。 (四)年齡:不限。 (五)其他: 1.應屆畢業生可先行報名參加筆試,如獲通知參加口試,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於口試當天應提出由學校單位出具於102年8月26日(含)以前可畢業之證明文件;如獲錄取應於分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正本,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2.各類組學歷條件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3.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第二試測驗當天國外學歷、成績單如未能出具已完成經我國駐外使館單位驗(認)證之證明者,將不得入場應試。) (六)各項證明文件限於第二試(口試)前一日(102年8月17日)前取得。 貳、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102年6月14日(星期五)9:00起至102年6月27日(星期四)18: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本項招考資訊及遴選簡章同時建置於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ht.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機構102年從業人員(基層專員)遴選」(以下簡稱本甄試專區)專區(http://www.tabf.org.tw/Exam/),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應考人請先詳閱報名簡章,僅可擇一類組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或變更遴選類組。 (四)請依照網路報名程序詳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以免影響應考人權益。 三、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 (一)報名費用:新台幣750元整。 (二)繳費方式:報名後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並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將進行退款: 1.信用卡線上刷卡:繳款期限至102年6月27日18:00止,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報名費。 2.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期限至102年6月27日24:00止。繳款帳號將顯示於報名網頁,請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轉帳手續費由應考人負擔。 ※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網路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3.臨櫃匯款:至各金融機構全省各分行採臨櫃匯款方式繳費,惟請於102年6月27日15:30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匯款單填寫相關資料如下: (1)戶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2)解款行:兆豐銀行 ;分行別:南台北分行;分行代碼:0170309 (3)帳號: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14位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註:帳號若忘記或遺失可至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訂單查詢/訂單編號查詢。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線上刷卡者方式繳款者,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是否完成扣款。 2.採ATM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因ATM轉帳需1個工作天方才入帳,請於繳費第3個工作天後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訂單查詢網頁,檢視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付款完成」之狀態。 3.辦理ATM轉帳或臨櫃匯款完成後,不須傳真交易明細表至本院。 (四)報名費優惠措施: 1.符合報名費減半優惠之對象及需檢附證明: (1)低收入戶家庭(含仍在就學之子女):需檢附領有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報名時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或核定公文)。 (2)原住民:需檢附戶籍謄本。 (3)身心障礙人士:需檢附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影本。 2.符合報名費免繳優惠之對象: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因公撫卹之遺眷(配偶或子女)。 3.申請程序:應考人請仍依一般網路報名程序辦理報名及繳費,須於102年6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在報名網頁(或訂單查詢網頁)下載報名費優惠申請書,並繳附證明文件(請於空白處註明身分證字號,報考類組、代碼及聯絡電話等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99台北郵政30之110號信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機構102年進用基層專員遴選專案組收」以利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者,將依申請書上指定之退費方式,於7月中旬前退還一半或全部金額之報名費。凡逾期、未繳附證明文件或資格不符者,報名後不得享有報名費優惠。 參、特殊身分應考人員相關規定 一、具有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因公撫卹之遺眷(配偶或子女)身分者,請於報名網頁直接鍵入死亡家屬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不須另行提供相關資料,後續將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資料進行比對;不符資格者,改為一般身分應考。 二、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請繳附戶籍謄本。 三、身心障礙者,請繳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影本。 四、具有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者,凡逾期、未繳附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格不符者,改為一般身分應考,不得享有加分優待。 肆、測驗日期與時間、應攜帶證件及應繳交文件 一、第一試(筆試)測驗日期:102年7月14日(星期日) 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題型及方式 第一節 普通科目 08:20 08:30~09:30 選擇題(四選一) 第二節 專業科目 10:00 10:10~12:10 選擇題(四選一)及 非選擇題 (一)地點:分台北、台中及高雄三個考區同時舉辦,試場詳細地址請參閱102年7月9日起公告於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之測驗入場通知書相關資訊,請直接由網頁查詢、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二)請攜帶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其中駕照、護照須於有效期限內);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第二試(口試)測驗日期:102年8月18日(星期日) (一)地點:通知參加第二試人員集中於台北考區舉辦,應考人可於102年8月12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查詢口試測驗資訊,入場通知書請直接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 (二)應攜帶證件:請攜帶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其中駕照、護照須於有效期限內) ;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三)應繳交文件:測驗當日須繳驗以下證明資料(各乙式三份;請直接以影印或粘貼於A4空白紙張上,審查後恕不退還): 1.各項文件資料檢核表(請於102年8月12日起於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下載填寫) 2.應考人個人相關資料,含個人資料表及自傳(請於102年8月12日起於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下載填寫)。 3.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4.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另附已經我國駐外使館認證之證明及中文譯本】。 請注意:應屆畢業生如獲通知參加口試,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應提由學校單位出具可於102年8月26日(含)以前畢業之證明文件,否則取消應考資格。 5.經原畢業學校核章之學業成績單(含最高學歷與各類組應具備學歷條件。若最高學歷科系非簡章規定之相關科系,請一併檢附符合簡章規定學歷科系之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國外學業成績單者須另附已經我國駐外使館認證之證明及中文譯本】。 ※第二試測驗當天國外學歷、成績單如未能出具已完成經我國駐外使館單位驗(認)證之證明者,將不得入場應試。 6.其他相關資料:如其他技能檢定、語言能力檢定、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請用A4紙張影印)。 註:以上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係採甄試報名後審查,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試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甄試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三、論文審查: 報考類組代碼E5901、E5902、E5903、E5904之應考人,若第一試(筆試)總成績排名可進入第二試者,須於102年8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個人論文(或著作或研究計畫)1份,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10099台北郵政30之110號信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機構102年進用基層專員遴選專案組收」,以利進行審查,審畢不予退還。凡逾期、未繳附或資料不符者,該成績以零分計算。 伍、應試注意事項(詳細規範屆時請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及測驗入場通知書相關說明) 一、第一試(筆試) (一) 請攜帶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並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前述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 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座號就座,第一節測驗開始後遲到10分鐘內得准許入場,第二節須準時入場,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各節於測驗結束前5分鐘始得離場;測驗期間未經同意擅自離場者,該科以零分計。 (三) 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卷),測驗入場通知書之號碼、座位標籤號碼、甄試類別、需才地區等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四) 請依題型方式自備以下文具: 1.選擇題:限用2B鉛筆劃記。 2.非選擇題:限用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修正帶(液)等文具。 (五) 應考人除應試文具之外,其餘個人物品請置於座位下方自行保管。 (六) 應試時請詳閱試卷題頭說明及配分,並依規定在答案卡(卷)上作答。 (七) 答案卡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違反規定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1.請應考人自備2B鉛筆、擦拭易淨之橡皮擦,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正液。 2.請按試題之題號,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並完全塗滿,不可塗出方格外、塗滿一半、打×或打勾,劃記請粗黑、清晰,以免影響計分。未劃記者,不予計分。 3.如答案要更改時,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再行作答,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或將答案卡污損。 4.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碼,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八) 答案卷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如有違反者,將視情節輕重,酌予扣分): 1.限用藍、黑色原子筆、修正帶(液)等文具作答。 2.每人每節限使用一本,內頁不得自行撕毀,請應考人衡酌作答。 3.答案卷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碼,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4.答案卷請從卷內第一頁開始書寫,不必抄題,但須標示題號。 (九) 測驗期間嚴禁使用行動電話或其他具可傳輸、掃描或交換或儲存資料功能之電子通訊器材(包括但不限於:微型耳機、智慧型手錶、智慧型眼鏡、電子字典、個人數位助理機、呼叫器等),違者該節以零分計。 (十) 請務必將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關閉,測驗中聲響者該節以零分計。 (十一)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 (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能、儲存程式功能),但不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科扣10分;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十二) 應考人若於當節測驗結束鈴(鐘)響前繳卷者,應將試題卷及答案卡(卷)併同繳回給監試人員,若未同時繳回試題卷及答案卡(卷)者,該科以零分計。 (十三)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於測驗期間發現者予以扣考,不得繼續應考,並應於規定可離場時間後,始得離場;於測驗後成績公告前發現者,其已測驗之各節成績均認無效;成績公告後發現者,合格者撤銷其合格資格,未合格者取消其成績。 1.冒名頂替; 2.未攜帶符合簡章規範之有效身分證件; 3.持用偽造或變造之應考證件; 4.互換座位、答案卡(卷)或試題; 5.傳遞文稿、參考資料、書寫有關文字之物件或有關信號; 6.夾帶書籍文件; 7.故意不繳交答案卡(卷); 8.在桌椅、文具或肢體上或其他處所,書寫有關文字; 9.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10.窺視或抄寫他人答案卡(卷)、試題; 11.其他破壞試場秩序等事項; 如上述情節涉及刑責,本院得向檢察或警察機關告發。 (十四) 應考人有下列情事,如經監試人員制止而再犯者,視其情節輕重,酌扣該科目成績5分至20分: 1.每節測驗開始鈴響前,即擅自在答案卡(卷)上書寫。 2.測驗結束鈴響時,仍繼續作答。 (十五) 應考人於每節測驗結束鈴響後,得向試場監試人員索取考畢之試題。各科試題及選擇題答案於102年7月15日(星期一)12:00公告甄試專區(非選擇題解答不公告),應考人對試題、選擇題答案如有疑義,請於102年7月15日12:00至7月16日12:00止,至甄選專區申請試題疑義,逾期及其它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十六) 其他應試須知: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及試場張貼之試場規則所示,請應考人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十七) 若違反上述試場規則,於測驗後發現者,仍依本規定處理。 二、第二試(口試) (一)請攜帶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並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辦理報到;未攜帶前述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早到者恕不受理報到;凡逾報到時間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三)應考人可於102年8月12日(星期一)09:00起至甄試專區查詢有關第二試(口試、論文審查)之流程、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資訊。 陸、成績計算、加分規定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各項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一)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1.各科原始分數滿分以100分計。 2.比例:普通科目佔第一試(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佔第一試(筆試)成績70%。 3.各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4.第一試(筆試)成績與特殊身分加分之和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5.依第一試(筆試)總成績順序,按各類組錄取名額3倍人數(不足5人以5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論文審查);如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原始分數,(2)普通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6.凡筆試科目一科零分(含缺考)者或專業科目未達50分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論文審查)。 (二)第二試(口試)成績: 1.口試成績滿分以100分計。 2.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3)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4)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 1.專業職(三):第一試(筆試)總成績佔甄試總成績4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甄試總成績40%,論文(或著作或計畫審查)成績佔甄試總成績20%。 2.專業職(四):第一試(筆試)總成績佔甄試總成績6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甄試總成績40%。 3.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一試(筆試)總成績、(2)第二試(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1)專業科目原始分數,(2)普通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二、加分規定: (一)具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因公撫卹之遺眷(配偶或子女)或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報考者,第一試(筆試)成績得加分5%。 (二)各類組第一試(筆試)成績得加分名額限制: 1.因公撫卹之遺眷者,不得超過該類組第二試名額之20%,取其整數(如:類組代碼E5903,第二試名額為6人,以20%計為1.2人,取1人)。 2.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者,採合併計算,不得超過該類組第二試名額之2%。取其整數,倘不足1人時,以1人計(如:類組代碼E5903,第二試名額為6人,以2%計為0.12人,取1人)。 (三)符合加分規定之報考者,如同時具備二種以上身分,其第一試(筆試)成績之加分,僅得擇一適用,請應考人選擇一種身分報名。 三、錄取方式: (一)依各類組甄試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口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二)不足額錄取之類組,名額不流用至其他類組。 (三)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得視業務需要由報考同類組之應考人依總成績排序錄用。 柒、筆試成績查詢及複查申請 一、筆試測驗結果評定後,應考人若需申請複查,請於102年8月12日(星期一)9:00起至8月13日(星期二)18:00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流程如下: (一)至成績複查專區登錄,登錄時請輸入應考人之身分證字號及密碼。 (二)請點選欲複查之測驗科目。 (三)申請複查時須付工本費每科50元,另收取25元掛號郵資(如:複查一科為75元,複查二科為125元),應考人請於繳費期限內繳款,台灣金融研訓院提供下列繳款方式: 1.信用卡線上刷卡: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複查費,繳款期限至102年8月13日(星期二) 18:00止。 2.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帳號請詳本院網站,繳款期限至102年8月13日(星期二) 24:00止。選擇ATM轉帳方式繳款者,請於繳費第3個工作天後自行至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訂單查詢之網頁查詢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付款完成。 (四)應考人逾期繳款,本院除不受理該項複查申請外,並將進行退款;若應考人申請後未進行繳款者,則該項申請自動作廢。 二、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選擇題部分係由電腦再重新閱卷;非選擇題部分係將各題所得之分數加總,應考人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或提供參考答案;應考人亦不得要求閱覽、複印答案卡(卷)或要求告知命題委員之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未達參加第二試標準之應考人,如經複查結果其實際成績已達該類組得參加第二試標準者,即予更正第一試(筆試)總成績,並通知該應考人參加第二試;原已通過第一試(筆試)測驗之應考人,經複查發現其成績低於該類組得參加第二試標準者,即取消其參加第二試資格,該應考人不得異議。 四、複查結果通知書預定於102年8月16日(星期五)以掛號郵寄方式通知申請人,並輔以手機簡訊通知。 捌、錄取人員分發及進用相關規定 一、僱用職階及待遇: 類別 職階職務 機務、電力、資訊 業務 專業職(三)專員 月薪新台幣45,000元 --- 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月薪新台幣36,125元 月薪新台幣34,125元 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月薪新台幣34,125元 --- 註: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視營運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另核發獎金、員工紅利等。 二、遴選類組代碼E5801、E5802、E5804、E5805、E5808、E5809、E5810、E5811、E5812、E5813、E5814之錄取人員,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於102年8月31日(星期六)公開辦理分發作業,按各類組錄取人員成績優先順序及志願進行分發,當日未到場或未委託代辦者,於到場人員選擇結束後,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就各該類組剩餘職缺隨機分發,不得有異議。 三、試用: (一)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始完成遴選程序,並依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及核薪要點規定,追溯自報到日起(試用開始之日)正式僱用;試用成績不合格者,不予僱用;考核成績優良者,並自試用期滿之次日起得依規定加薪。 (二)如有隱瞞精神疾患,且足以妨礙工作者,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得於試用期間予以解僱。 四、遴選類組代碼E5806之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後,服務未滿5年,不得請求調整服務單位;其餘類組服務未滿2年,不得請求調整服務單位。 五、錄取人員分發派任後,應配合公司業務需要,接受必要之工作調度(含24小時輪班、輪值)。 六、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服務未滿3年而自請離職者須償付違約金,試用期間離職或非歸責於錄取人員之事由離職者不須償付違約金。 服務未滿1年離職者須償付月薪3個月、1年以上未滿2年離職者須償付月薪2個月、2年以上未滿3年離職者須償付月薪1個月之違約金,前述月薪標準係以離職當月之職階待遇加職務待遇計算之。 七、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現職人員報考者,必須符合各類組應試條件規定;經錄用應於原服務機構辦妥離職手續,依錄取之類組職缺分發新服務機構,除職階職務及待遇按簡章規定重新核定外,其他原有相關權益維持不變。 八、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取消錄取資格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九、體格檢查: (一)錄取人員應於報到通知送達14日內,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1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並繳交體格檢查表乙份,逾期未繳送體格檢查表者,取消錄取資格。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現職人員報考錄取者,免繳交體格檢查表。 (二)報考機務類專業職(E5801、E5802、E5803、E5804、E5805、E5806、E5807、E5901)及電力類專業職(E5808、E5809、E5902)類別人員,須具有正常之辨色力,色盲者請勿報考。若體格檢查後發現色盲,取消錄取資格。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考人為報名「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機構102年從業人員(基層專員)遴選」,須提供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教育、職業與聯絡方式等,將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金融研訓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僅限於製作甄選相關表單、甄選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 二、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三、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或其它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敬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所發佈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是否延期。 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102年派駐中華電信客戶網路人員遴選簡章 試務作業受託辦理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62號 電話:(02)33653737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30 網址:http://www.tabf.org.tw/exam 中華民國102年6月7日公告 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102年派駐中華電信客戶網路人員遴選【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第 一 試 : 筆 試 報名期間 102年6月14日(星期五)09:00至 102年6月27日(星期四)18:00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後請儘速繳款,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入場通知書查詢 102年7月9日(星期二)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102年派駐中華電信客戶網路人員遴選」專區(以下簡稱本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及應試注意事項,並請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 測驗日期 102年7月14日下午 (星期日) 1.分台北、台中及高雄三個考區同時舉辦。 2.請詳閱本簡章及入場通知書上所載事項。 3.請攜帶身分證件正本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 試題與選擇題解答公告 102年7月15日(星期一)12:00 請至本甄試專區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02年7月15日(星期一)12:00 至7月16日(星期二)12:00 請至本甄試專區申請,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測驗結果查詢 102年8月5日(星期一) 請至本甄試專區查詢,不另行郵寄。 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102年8月5日(星期一)09:00 至102年8月6日(星期二)18:00 採網路申請,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 複查結果寄發 102年8月8日(星期四) 複查結果以掛號寄發並輔以簡訊通知。 第 二 試 :口試及體能測驗 入場通知書查詢 102年8月5日(星期一) 通知參加第二試人員請至本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及應試注意事項。 測驗日期 102年8月11日 (星期日) 1.僅設台北考區。 2.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時間及地點攜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凡逾時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甄試結果查詢 及錄取名單公告 102年8月19日(星期一) 請至本甄試專區查詢。錄取人員名單由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註:(1)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2)電話(02-33653737)洽詢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夜間及例假日,請多利用電子信箱:telyp@mail.tabf.org.tw (相關詢問事項將於3個工作日內回覆)。 壹、學歷條件、遴選方式、工作性質與必備能力、工作地區、錄取名額及資格條件 一、學歷條件、遴選方式、工作性質與必備能力、工作地區(派駐中華電信各營運處客戶網路單位,詳如表列地區)、錄取名額、類組代碼 學歷條件 遴選方式 工作性質與必備能力 工作地區 錄取名額 類組代碼 高中(職)畢業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 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大意 (2)基本電學 第二試 (口試+體能測驗) 1.工作性質: (1)接受個人獨立作業或工作班聯合作業,排班輪值。 (2)從事到客戶端電信裝機、查修作業,電信架空、地下光、電纜及相關附屬設施施工維護或其他接取網路維運相關作業。 (3)其他客網單位交付事項。 2.必備能力: (1)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 (2)上下電桿高架作業及進入電信洞道及人孔等局限空間作業之良好體能與作業能力。 (3)彩色纜線辨色能力。 (4)符合高架作業體格檢查判定標準。 (5)熱忱的服務態度。 台北市 66 116 E6001 新北市 42 基隆市 8 桃園縣 17 38 E6002 新竹縣 15 苗栗縣 6 宜蘭縣 6 E6003 花蓮縣 5 9 E6004 玉里地區 4 馬祖地區 1 E6005 台中市 25 49 E6006 彰化縣 19 南投縣 5 雲林縣 5 35 E6007 嘉義縣 6 台南市 24 高雄市 17 19 E6008 旗山地區 2 金門縣 3 E6009 屏東縣 13 15 E6010 恆春地區 2 台東縣 3 E6011 梨山地區 1 E6012 澎湖縣 3 E6013 綠島鄉 1 E6014 蘭嶼鄉 1 E6015 合計 300 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兵役:不限。 (三)性別:不拘。 (四)年齡:不限。 (五)其他: 1.錄取後不得申請調整為內勤工作。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3.畢業證書、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等證明文件限於第二試(口試)前一日(102年8月10日)前取得。 4.有關上表「彩色纜線辨色能力」、「符合高架作業體格檢查判定標準」等規範,請詳閱簡章第10~11頁說明。 貳、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102年6月14日(星期五)9:00起,至102年6月27日(星期四)18: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本項招考資訊及遴選簡章同時建置於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ht.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102年派駐中華電信客戶網路人員遴選」專區(以下簡稱本甄試專區)(http://www.tabf.org.tw/Exam/),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應考人請先詳閱報名簡章,僅可擇一類組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或變更遴選類組。 (四)請依照網路報名程序詳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以免影響應考人權益。 三、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 (一)報名費用:新台幣750元整。 (二)繳費方式:報名後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並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將進行退款: 1.信用卡線上刷卡:繳款期限至102年6月27日18:00止,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報名費。 2.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期限至102年6月27日24:00止。繳款帳號將顯示於報名網頁,請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轉帳手續費由應考人負擔。 ※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網路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3.臨櫃匯款:至各金融機構全省各分行採臨櫃匯款方式繳費,惟請於102年6月27日15:30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匯款單填寫相關資料如下: (1)戶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2)解款行:兆豐銀行;分行別:南台北分行;分行代碼:0170309 (3)帳號: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14位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註:帳號若忘記或遺失可至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訂單查詢/訂單編號查詢。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線上刷卡者方式繳款者,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是否完成扣款。 2.採ATM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因ATM轉帳需1個工作天方才入帳,請於繳費第3個工作天後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訂單查詢網頁,檢視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付款完成」之狀態。 3.辦理ATM轉帳或臨櫃匯款完成後,不須傳真交易明細表至本院。 (四)報名費優惠措施: 1.符合報名費減半優惠之對象及需檢附證明: (1)低收入戶家庭(含仍在就學之子女):需檢附領有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報名時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或核定公文)。 (2)原住民:需檢附戶籍謄本。 2.符合報名費免繳優惠之對象: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因公撫卹之遺眷(配偶或子女)。 3.申請程序:應考人請仍依一般網路報名程序辦理報名及繳費,須於102年6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在報名網頁(或訂單查詢網頁)下載報名費優惠申請書,並繳附證明文件(請於空白處註明身分證字號,報考類組代碼及聯絡電話等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99台北郵政30之110號信箱,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102年派駐中華電信客戶網路人員遴選專案組收」以利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者,將依申請書上指定之退費方式,於7月底前退還一半或全部金額之報名費。凡逾期、未繳附證明文件或資格不符者,報名後不得享有報名費優惠。 參、特殊身分應考人員相關規定 一、具有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因公撫卹之遺眷(配偶或子女)身分者,請於報名網頁直接鍵入死亡家屬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不須另行提供相關資料,後續將與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資料進行比對;不符資格者,改為一般身分應考。 二、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請繳附戶籍謄本。 三、具有原住民身分者,凡逾期、未繳附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格不符者,改為一般身分應考,不得享有加分優待。 肆、測驗日期與時間、應攜帶證件及應繳交文件 一、第一試(筆試)測驗日期:102年7月14日(星期日) 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題型 第一節 普通科目 13:50 14:00~15:00 選擇題(四選一) 第二節 專業科目 15:30 15:40~17:10 (一)地點:分台北、台中及高雄三個考區同時舉辦,試場詳細地址請參閱102年7月9日(星期二)起公告於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之測驗入場通知書相關資訊,請直接由網頁查詢、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二)請攜帶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其中駕照、護照須於有效期限內);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測驗日期:102年8月18日(星期日) (一)地點:通知參加第二試人員集中於台北考區舉辦,應考人可於102年8月12日(星期一)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查詢口試及體能測驗資訊,入場通知書請直接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 (二)應攜帶證件:請攜帶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其中駕照、護照須於有效期限內);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三)應繳交文件:測驗當日須繳驗以下證明資料(各乙式三份;請直接以影印或粘貼於A4空白紙張上,審查後恕不退還): 1.各項文件資料檢核表(請於102年8月5日起於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下載填寫) 2.應考人個人相關資料,含個人資料表及自傳(請於102年8月5日起於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下載填寫)。 3.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4.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另附已經我國駐外使館驗(認)證之證明及中文譯本】。 請注意:應屆畢業生如獲通知參加口試,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應提由學校單位出具可於102年8月19日(含)以前畢業之證明文件,否則取消應考資格。 5.經原畢業學校核章之學業成績單(含最高學歷與各類組應具備學歷條件)。【國外學業成績單者須另附已經我國駐外使館認證之證明及中文譯本】。 ※第二試測驗當天國外學歷、成績單如未能出具已完成經我國駐外使館單位驗(認)證之證明者,將不得入場應試。 6.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正、反面影本。 7.其他相關資料:如其他技能檢定、語言能力檢定、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請用A4紙張影印)。 註:以上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係採甄試報名後審查,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試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甄試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伍、應試注意事項(詳細規範屆時請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及測驗入場通知書相關說明) 一、第一試(筆試) (一) 請攜帶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其中駕照、護照須於有效期限內),並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前述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 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座號就座,第一節測驗開始後遲到10分鐘內得准許入場,第二節須準時入場,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各節於測驗結束前5分鐘始得離場;測驗期間未經同意擅自離場者,該科以零分計。 (三) 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測驗入場通知書之號碼、座位標籤號碼、甄試類別、需才地區等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四) 應考人除應試文具之外,其餘個人物品請置於座位下方自行保管。 (五) 應試時請詳閱試卷題頭說明及配分,並依規定在答案卡上作答。 (六) 答案卡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違反規定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1.請應考人自備2B鉛筆、擦拭易淨之橡皮擦,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正液。 2.請按試題之題號,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並完全塗滿,不可塗出方格外、塗滿一半、打×或打勾,劃記請粗黑、清晰,以免影響計分。未劃記者,不予計分。 3.如答案要更改時,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再行作答,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或將答案卡污損。 4.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碼,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七) 測驗期間嚴禁使用行動電話或其他具可傳輸、掃描或交換或儲存資料功能之電子通訊器材(包括但不限於:微型耳機、智慧型手錶、智慧型眼鏡、電子字典、個人數位助理機、呼叫器等),違者該節以零分計。 (八) 請務必將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關閉,測驗中聲響者該節以零分計。 (九)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能、儲存程式功能),但不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科扣10分;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十) 應考人若於當節測驗結束鈴(鐘)響前繳卷者,應將試題卷及答案卡(卷)併同繳回給監試人員,若未同時繳回試題卷及答案卡者,該科以零分計。 (十一)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於測驗期間發現者予以扣考,不得繼續應考,並應於規定可離場時間後,始得離場;於測驗後成績公告前發現者,其已測驗之各節成績均認無效;成績公告後發現者,合格者撤銷其合格資格,未合格者取消其成績。 1.冒名頂替; 2.未攜帶符合簡章規範之有效身分證件; 3.持用偽造或變造之應考證件; 4.互換座位、答案卡或試題; 5.傳遞文稿、參考資料、書寫有關文字之物件或有關信號; 6.夾帶書籍文件; 7.故意不繳交答案卡; 8.在桌椅、文具或肢體上或其他處所,書寫有關文字; 9.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10.窺視或抄寫他人答案卡、試題; 11.其他破壞試場秩序等事項; 如上述情節涉及刑責,本院得向檢察或警察機關告發。 (十二) 應考人有下列情事,如經監試人員制止而再犯者,視其情節輕重,酌扣該科目成績5分至20分: 1.每節測驗開始鈴響前,即擅自在答案卡上書寫。 2.測驗結束鈴響時,仍繼續作答。 (十三) 應考人於每節測驗結束鈴響後,得向試場監試人員索取考畢之試題。各科試題及選擇題答案於102年7月15日(星期一)12:00公告甄試專區,應考人對試題、選擇題答案如有疑義,請於102年7月15日12:00至7月16日12:00止,至甄選專區申請試題疑義,逾期及其它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十四) 其他應試須知: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及試場張貼之試場規則所示,請應考人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十五) 若違反上述試場規則,於測驗後發現者,仍依本規定處理。 二、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一)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攜帶「口試應攜帶及繳交證件」(詳簡章第5頁)至指定報到地點準時辦理報到;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早到者恕不受理;凡逾時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二)有關口試及體能測驗之流程、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將於102年8月5日(星期一)公告於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屆時請上網查詢。 陸、成績計算、加分規定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各項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一)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1.各科原始分數滿分以100分計。 2.比例:普通科目佔第一試(筆試)成績20%;專業科目佔第一試(筆試)成績80%。 3.各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4.第一試(筆試)成績與特殊身分加分之和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5.依第一試(筆試)總成績順序,按各類組錄取名額4倍人數(不足5人以5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如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原始分數,(2)普通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6.凡筆試科目一科零分(含缺考)者或專業科目未達50分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二)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成績: 1.口試成績滿分以100分計。 2.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3)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4)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3.體能測驗於口試當日舉行,為門檻條件,即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站姿(雙腿直挺)雙手挺舉啞鈴 (2)肩扛30公斤跑走50公尺 項目 施測簡述 合格標準 站姿(雙腿直挺) 雙手挺舉啞鈴 1.雙手各持1只22磅啞鈴,兩臂同時伸直向上挺舉,將啞鈴高舉於頭頂之上,持續15.00秒(含)以上1次。 2.測試時戴安全帽、護腰、護膝、護肘。 註: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 (1)兩臂未伸直挺舉。 (2)未將啞鈴高舉於頭頂之上。 (3)挺舉持續時間未達15.00秒(含)以上。 (4)未能於30秒內完成1次挺舉。 30秒內 完成1次 肩扛30公斤 跑走50公尺 1.肩扛30公斤沙包,跑走50公尺(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2.測試時戴護膝、護肘、手套。 3.測試過程中如需休息,可將沙包放於地面,但時間仍照算。 註: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 (1)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 (2)未用肩扛(如將沙包拖行、滾動、抱持等)之指定動作。 (3)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 肩扛跑走時間在17.00秒(含)以內 備註:參加體能測驗時,須穿著運動服(或輕便服裝)及運動鞋,不得以赤腳應考。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 1.第一試(筆試)總成績佔甄試總成績60%;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口試成績佔總成績40%,體能測驗為不合格即不予錄取。 2.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一試(筆試)總成績、(2)專業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二、加分規定: (一)具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因公撫卹之遺眷(配偶或子女)或原住民身分報考者,第一試(筆試)成績得加分5%。 (二)各類組第一試(筆試)成績得加分名額限制: 1.因公撫卹之遺眷者,不得超過該類組第二試名額之20%,取其整數(如:類組代碼E6004,第二試名額為36人,以20%計為7.2人,取7人)。 2.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超過該類組第二試名額之2%。取其整數,倘不足1人時,以1人計(如:類組代碼E6004,第二試名額為36人,以2%計為0.72人,取1人)。 (三)符合加分規定之報考者,如同時具備二種以上身分,其第一試(筆試)成績之加分,僅得擇一適用,請應考人選擇一種身分報名。 三、錄取方式: (一)依甄試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口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二)不足額錄取之類組,名額不流用至其他類組。 (三)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得視業務需要由報考同類組之應考人依總成績排序錄用。 柒、筆試成績查詢及複查申請 一、筆試測驗結果評定後,應考人若需申請複查,請於102年8月5日(星期一)9:00起至8月6日(星期二)18:00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流程如下: (一)至成績複查專區登錄,登錄時請輸入應考人之身分證字號及密碼。 (二)請點選欲複查之測驗科目。 (三)申請複查時須付工本費每科50元,另收取25元掛號郵資(如:複查一科為75元,複查二科為125元),應考人請於繳費期限內繳款,本院提供下列繳款方式: 1.信用卡線上刷卡: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複查費,繳款期限至102年8月6日(星期二)18:00止。 2.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帳號請詳本院網站,繳款期限至102年8月6日(星期二)24:00止。選擇ATM轉帳方式繳款者,請於繳費第3個工作天後自行至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訂單查詢之網頁查詢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付款完成。 (四)應考人逾期繳款,本院除不受理該項複查申請外,並將進行退款;若應考人申請後未進行繳款者,則該項申請自動作廢。 二、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選擇題部分係由電腦再重新閱卷,應考人不得要求閱覽、複印答案卡或要求告知命題委員之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未達參加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標準之應考人,如經複查結果其實際成績已達該類組得參加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標準者,即予更正第一試(筆試)成績,並通知該應考人參加第二試;原已通過第一試(筆試)測驗之應考人,經複查發現其成績低於該類組得參加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標準者,即取消其參加第二試資格,該應考人不得異議。 四、複查結果通知書預定於102年8月8日(星期四)以掛號郵寄方式通知申請人,並輔以手機簡訊通知。 捌、錄取、分發、報到、訓練及試用、進用及薪給待遇相關事項: 一、錄取人員派駐中華電信各營運處客戶網路單位,工作時間採排班輪值制;必要時得配合公司需要,接受工作地區之調動。分發報到後,服務未滿5年,不得請求調整工作地區及工作內容。 二、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服務未滿3年而自請離職者須償付違約金,試用期間離職或非歸責於錄取人員之事由離職者不須償付違約金。 服務未滿1年離職者須償付月薪3個月、1年以上未滿2年離職者須償付月薪2個月、2年以上未滿3年離職者須償付月薪1個月之違約金,前述月薪標準係以離職當月之薪資待遇計算之。 三、遴選類組代碼E6001、E6002、E6004、E6006、E6007、E6008、E6010之錄取人員,由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於102年8月24日(星期六)公開辦理分發作業,按各類組錄取人員成績優先順序及志願進行分發,當日未到場或未委託代辦者,於到場人員選擇結束後,由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就各該類組剩餘職缺隨機分發,不得有異議。 四、報到:報到日期須繳交相關證件(另行通知),受理報到同時進行彩色纜線辨色能力檢定、符合高架作業體格檢查判定標準檢定等。 (一)報到日期: 1.類組代碼E6006~E6015(南區分公司轄區):定於102年9月23日(星期一); 2.類組代碼E6001~E6005(北區分公司轄區):第一梯次定於102年9月23日(星期一);第二梯次定於102年10月07日(星期一)。 (二)彩色纜線辨色能力檢定:由受檢定人員將檢定人員指定之纜線排列於正確色別表格位置, 排列正確者合格,進入報到作業;排列不正確者,再由現場專業醫師檢定辨色能力,檢定 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三)體格檢查: 1.錄取人員應於報到通知送達14日內,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1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並繳交體格檢查表乙份,逾期未繳送體格檢查表者,取消錄取資格。 2.符合高架作業體格檢查判定標準檢定: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不適合從事高架作業之疾病及本遴選作業判定項目、標準如下: 項目 正常值 異常值 單位 血壓 140(含)以下/90(含)以下 >140/>90 mmHg 視力 兩眼祼視力達0.6以上者,且每眼各達0.5以上者,或矯正後兩眼視力達0.8以上,且每眼各達0.6以上者。 未達左列標準者 聽力 正常 異常 經檢視體格檢查表,未達本遴選作業判定項目、標準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訓練及試用: (一)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後先訓練及試用,期間計6個月,期滿成績合格並取得訓練單位相關認證者,正式僱用;成績不合格、未取得訓練單位相關認證者,不予僱用;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並取得訓練單位相關認證者,訓練及試用期間經派駐客網單位主管績效考核成績優異者,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得縮短訓練及試用期間為3-5個月。 (二)訓練及試用作業包括中華電信學院訓練課程訓練(含實習)與客網單位隨工作業,成績不合格、品行態度欠佳、工作適應不良、有其他不堪勝任事由、發生不法情事或發現曾有不法情事者,得隨時停止訓練及試用,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得予解僱。 (三)如有隱瞞精神疾患,且足以妨礙工作者,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得於試用期間予以解僱。 六、正式僱用後,年度工作績效考核不合格者,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得予以終止勞動契約。 七、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取消錄取資格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八、薪給待遇:訓練及試用期間每月薪資新台幣27,000元;正式僱用每月薪資新台幣30,000元。另有全勤獎金,並視員工績效表現核發工作績效獎金及年終獎金。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考人為報名「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102年派駐中華電信客戶網路人員遴選」,須提供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教育、職業與聯絡方式等,將由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金融研訓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僅限於製作甄選相關表單、甄選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 二、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三、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或其它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敬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所發佈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是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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