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母公司工作機會,基於經濟不景氣,青年謀職不易,故分享該工作機會。
報名期間:至104年1月27日(星期二)中午12:00 止。
工作內容:1.預算、管會、財務報導相關作業;IFRS導入相關作業。
2. 法務諮詢、契約書審閱、法律文件撰寫、協商談判。
學歷:大學(含)以上 會計或法律相關科系
工作地點: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高雄市...等共8名
簡章備份: http://cht-exam.blogspot.tw/2015/01/cht-104-2nd-employee-job-wanted.html
(因招過後,簡章常招官方刪除,故備份於google docs,供日後參考, 點擊後自動下載。不喜勿點,若下方連結正常,請優先點擊下方連結。)
正式以中華電信公告 (網址http://www.cht.com.tw/aboutus/messages/msg-150119-105828.html)為主。
以網頁開啟: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4_OvWA7CcOPSlFqTEV5R0ZyTnM/view
報名期間:至104年1月27日(星期二)中午12:00 止。
工作內容:1.預算、管會、財務報導相關作業;IFRS導入相關作業。
2. 法務諮詢、契約書審閱、法律文件撰寫、協商談判。
學歷:大學(含)以上 會計或法律相關科系
工作地點: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高雄市...等共8名
簡章備份: http://cht-exam.blogspot.tw/2015/01/cht-104-2nd-employee-job-wanted.html
(因招過後,簡章常招官方刪除,故備份於google docs,供日後參考, 點擊後自動下載。不喜勿點,若下方連結正常,請優先點擊下方連結。)
正式以中華電信公告 (網址http://www.cht.com.tw/aboutus/messages/msg-150119-105828.html)為主。
以網頁開啟: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4_OvWA7CcOPSlFqTEV5R0ZyTnM/view
中華電信公司 104
年第 2 次從業人員(具工作經驗)遴選簡章
壹、用人機構、類組代碼、擔任工作、學歷及經驗條件、待遇、工作地點及錄取名額
用人機構
|
類組代碼
|
擔任工作
|
學歷及經驗條件
|
待遇
|
工作地點
|
錄取名額
|
總公司
|
A01
|
預算、管會、財務報導相關作業;IFRS 導入相關作業
|
n 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會計或相關系所畢業
n 所需專長及相關工作經驗:
1.
具備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實務 15
年以上之經驗,並熟悉國際會計準則(IFRS)及我國證劵管理法令
2. 具協理級以上主管經歷三年以上
3. 有發行
ADR、GDR 公司之查核經驗者尤佳
4. 具備國內外會計師證照者、有海外學習經驗者尤佳
5.
熟悉 Microsoft Office 軟體操作
6. 精通英文聽、說、讀、寫
|
面議
|
台北市
|
1 名
|
北區分公司
|
N01
|
1.法務諮詢
2.法律文件撰寫
3.協商談判
|
n 學歷:大學(含)以上法律系畢業
n 所需專長及相關工作經驗:
1. 熟悉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電信法、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及政府採購法等
2. 具備
ICT 等電信相關產品知識
3. 具
2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有下列經驗者尤佳:
(1)應訟、調解、強制執行及車禍、施工意外事故處理
(2)執行政府採購標案
(3)個資事件、客訴
|
年薪約
75~85
萬元
|
台北市
|
1 名
|
N02
|
新北市
|
1 名
|
||||
N03
|
桃園市
|
1 名
|
||||
N04
|
新竹市
|
1 名
|
||||
南區分公司
|
S01
|
1.法務諮詢
2.契約書審閱
3.法律文件撰寫
4.協商談判
|
n 學歷:大學(含)以上法律系畢業
n 所需專長及相關工作經驗:
1. 熟悉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規、電信法、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及政府採購法等
2. 具備
ICT 等電信相關產品知識
3. 具
2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並有下列經驗者尤佳:
(1)應訟、調解、強制執行及車禍、施工意外事故處理
(2)執行政府採購標案
(3)個資事件、客訴
|
年薪約
75~85
萬元
|
高雄市
|
2 名
|
用人機構
|
類組代碼
|
擔任工作
|
學歷及經驗條件
|
待遇
|
工作地點
|
錄取名額
|
電信研究院
|
T01
|
法務
|
n 學歷:大學(含)以上法律系畢業,具備智慧財產權專業知識者尤佳
n 所需專長及相關工作經驗:具備
2
年以上工作經驗,所需專長:
1.
熟悉智慧財產權、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
2.
提供法務議題諮詢意見
3.
契約(中、英文)審閱及修訂
4.
法律文件(含契約)撰寫
5.
協商談判
6. 訴訟案件處理
|
年薪約
75~85
萬元
|
桃園市楊梅區
|
1 名
|
合計
|
8名
|
註:有關資格條件所稱工作經驗,指具全職之相關工作經驗者。
貳、一般資格條件一、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性別與年齡:不拘。
三、其他:
(一)
學歷條件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二)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參、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自104年1月19日(星期一)中午12:00起至104年1月27日(星期二)中午12:00 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二)
報名表件【凡報名履歷表登(上)載不全者視同報名未完成】
1. 履歷表、自傳(請上網登錄,履歷表中每欄位皆必須填寫)。
2. 大學或研究所畢業證書及全份學業成績單(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3. 碩士論文、著作或研究計畫等(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4. 具備類組相關全職工作經歷證明(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5. 技能檢定、證照(無者免附) (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6. 如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者,需檢附證明文件(請自行掃描後上載)。
三、報名資料請務必留下正確之地址、e-mail、聯絡電話、手機號碼等,以利通知。
※以上資料及上載文件(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如獲錄取者亦將取消錄取資格。對於應試者所有個人資料本公司將善盡保管責任。肆、遴選日期及方式:一、遴選日期:(由用人機構以電子郵件 e-mail 通知)。
二、 遴選方式:分二階段進行,第一試為「資歷(論文)審查(含專長之需求及符合性審查)」,通過第一試審查者,再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未通過第一試、第二試者,恕不另行通知。伍、其他相關規定:一、
僱用職階及待遇:
類組代碼
|
學歷
|
職階
|
待遇
|
A01
|
大學(含)以上
|
營運職(一)~營運職(二)
|
按錄取人員之學歷、具備之專長、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
等,於待遇區間內予以核薪。
|
N01~N04、 S01、T01
|
專業職(四)
|
註:本公司視營運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獎金、員工紅利等。
二、試用:
(一)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 6 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始完成遴選程序,並依本公司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及核薪要點規定,追溯自報到日起(試用開始之日)正式僱用;試用成績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二)如有隱瞞精神疾患,且足以妨礙工作者,本公司得於試用期間予以解僱。
三、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後,服務未滿 2 年,不得請求調整服務單位。
四、錄取人員分發派任後,應配合公司業務需要,接受必要之工作調度(含輪值排班及派赴海外工作)。
五、本公司現職人員報考者,必須符合各類組應試條件規定,經錄用後應辦妥離職手續,依錄取類組分發用人機構報到。除職階及待遇按錄取類組重新核定外,其他原有相關權益維持不變。
六、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取消錄取資格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七、體格檢查:
(一)
錄取人員應於報到通知送達 14 日內,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11 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並繳交合格體格檢查表乙份,逾期未繳送體格檢查表或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
本公司現職人員報考錄取者,分發報到時免繳交體格檢查表。
陸、為善盡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本公司依據個資法第 19 條規定,對於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類別及利用等,請務必詳閱本公司蒐集個資告知條款內容。
柒、其他有關招募作業相關事項,本公司用人機構另以 E-mail 或網站公告通知。捌、考試聯絡事項請洽:【來電或E-mail洽詢,請註明應考人身分證號碼,以利識別】
類組代碼
|
聯絡人
|
電話
|
傳真
|
E-mail
|
A01
|
潘小姐
|
(02)2344-3670
|
(02)2395-2763
|
chthre01@cht.com.tw
|
N01~N04
|
王小姐
|
(02)2344-2518
|
(02)2395-1429
|
chtnhr2@cht.com.tw
|
S01
|
黃先生
|
(07)344-3110
|
(07)344-3190
|
huang@cht.com.tw
|
T01
|
卓先生
|
(03)424-4181
|
(03)420-2274
|
jwosm@cht.com.tw
|